作者:吳詠曦
我是一個人,一個被關在棺材裡的人。待過棺材裡的人都知道,這裡會讓人分不清時間,時間會變得慢好多,我對著四堵牆以為已經過了一個月,上上下下找了一番找到手機,拿起一看才他媽的過了一日。在棺材裡還會有一種錯亂,一種讓人懷疑自己還是不是活著的錯亂,我越來越確信我已經死了,只不過棺材有種錯亂令我以為自己還活著。
好臭,我慢慢睜開眼,不只是平時那種霉臭,還有些更強烈的惡臭。感覺下身有點暖,我把左手往下摸,到近屁股邊摸到些濕濕黏黏的東西,想快速抽回手卻發現自己全身軟綿綿的。費了不少勁,終於看到自己的手掌,沾滿深啡色黏糊的排泄物。我皺起眉,差點吐了出來,卻發現胃裡沒什麼能吐。
「陳偉!陳偉!」外面有個女人像個瘋子似的在拍打我的房門,聽聲音是房東,「仆街啊你在裡面做什麼,臭到我在客廳都聞到。」房東一直在那邊拍房門,我看是拍上癮了吧。
讓我想想,我好像已經有好久沒離開過房了,感覺有好幾年又好似只有好幾天。說起來左肩壓得有點痛,我翻了一下身,眼前立刻出現了一個膠袋,嚇了一嚇。拿遠點看,是一個被咬了一口發霉的麵包,深藍深黃色的斑點從牙齒印的位置擴散開,已經散布在整塊麵包上。
「喂,你是死了嗎,」拍門聲停了一下,我沒吱聲,隨後房東又繼續拍,「陳偉!你不是真的死了吧?」她一直拍著門,拍到房頂又開始掉石灰了,掉到我滿臉也是。幾個室友也走了出來,嚷著很臭很臭。
有病,一大早就在發瘋,「對啊,我死了!」我往外面一喊,喊完連自己都嚇住了,像瀕死的老人沙啞的嗓子。房東似是愣了一會,想說什麼,但最後在門外站了一會兒就走開了。幾個室友拍了拍我房門,叫我快點弄走臭味。
一喊完,我的喉嚨就開始痛,張開口一吸氣就想咳嗽。沒記錯床尾是有一瓶可樂的,我掙扎了一會,慢慢挪起身子坐直,可能是躺得太久的緣故,一坐直頭就很暈。我的眼前模糊起來,然後一片白,直接撞到牆上去。終於過了一陣子不暈了,我定了定神,看到放在床尾的可樂。好不容易手腳並用把可樂撩了過來,可樂已經暖了,打開瓶蓋也沒有卟的一聲,喝下去說不上是什麼滋味。
過了不知多久,我總算完全清醒過來,看了看四周,我還在我的房間裡。不,與其說是房間,說棺材可能更貼合,一張一米六的床就是我的房間,在這裏是站不起來,甚至我不能完全躺平。媽的這裡實在有夠臭,比附近那個堆填區還臭,我看了看我的褲子,藍白間條的褲子沾滿了一灘深黃一灘深啡,雖然已經餓了幾天但看著這裡也實在提不起胃口,還是快點把褲子和床單換掉吧。
忙亂了半小時左右總算收拾好了,把弄髒了的褲子和床單硬是塞進了垃圾桶,雖然床褥也是臭的,不過沒辦法啦,總不能連床褥也扔了吧。我走出棺材,剛站起來腿有點抖,搖搖晃晃地走出房子,經過客廳時,房東正攤在椅子上抽菸。我嘖了聲,我最討厭人抽菸了,傷肺又燒錢,而且還他媽的噴出那麼多二手菸,見到房東那凸得高高的肚子我就想一腳踩扁它。房東見到我,笑了笑,然後用力吸了口煙,把身子傾前往我臉上就一噴。真是有夠嗆,還沒來得及閉氣那些煙就湧進鼻子來,我立刻咳了起來,而房東在一旁科科科地笑。我瞪了她一眼,快步離開房子去外面吸點新鮮空氣。
來到外面我才發現已經天黑了,大概是深夜,街上一個人也沒有。在裡面待得久就容易會沒了時間的概念,房間裡沒有窗戶,唯一的窗就在客廳,不過那該死的房東又喜歡拉上窗簾,好像是特別討厭自然光射進去。我還在咳,站在路邊彎下腰不停咳,想忍也忍不住。這時有人走了過來,我彎著腰看到那人穿著一對過小的人字拖,他用力拍著我的後背。
「欸阿偉,沒事吧。」他微微彎腰,看了看我,然後繼續有節奏地拍著我的背,等到我好一點才撒手。
終於好了點,我喘了幾口大氣,好像剛跑完幾公里似的。我看了看眼前那人,果然是俊哥。通常叫「俊」的人沒一個是俊的,不過俊哥是真俊,走在街上姑娘都會回頭看的那種俊。
這時他倚在路邊的欄杆上,搖了搖手中的啤酒,把玻璃瓶抵在唇邊,昂起頭,一下子把剩下的啤酒喝光。
我站直身,也倚在欄杆上,我們一個向著馬路一個向行人路,俊哥從口袋裡拿出瓶啤酒,遞給了我。
「你這四日去了哪?我都見不到你。」
我接過啤酒,把啤酒瓶蓋卡住在欄杆邊緣,用手猛錘瓶蓋一下,瓶蓋立馬彈飛。俊哥一直看著我的臉,可能是看不出什麼來,現在又轉回頭看沒車的馬路。
我喝了口啤酒,比沒氣的可樂好喝多了,「在棺材裡躺了四天,可能是病了吧,不知道。」
俊哥笑了笑,「不用上班嗎? 難得找到份不錯的工。」
感覺有點恍惚,我發了會兒呆看著沒人的行人道,「喔,那公司前幾天倒閉了。」說完我就沈默了,俊哥也沒說話,我們倆就像傻子似的淨站在路邊。遠處有輛小巴駛過,不用看光是聽就知道。
說起來我跟俊哥已經認識了十二年有多,那時候我十七歲剛出社會,不記得當時為了什麼跟個大叔打起架來,那大叔也是奇怪,比看上去大力多了,等我被打到滿面血時,俊哥突然出現,一把把我扯走。之後他一直很關照我的,把我當成弟弟。
看俊哥那樣子是不打算說話的了,於是我就開口說話,「你家裡最近還好嗎?」一問完我就後悔了,問了一個最不應該問的問題。
「我弟最近嚴重了,醫生建議他入院。」我不敢看向他,不過他好像也沒什麼事,又把啤酒抵在唇邊,昂起頭拍了拍瓶身,大概是想把最後一滴酒喝進嘴裡。
俊哥他弟有精神病,不記得是自閉還是弱智,總之藥費好貴,然後他媽的腿又不好使,做不到什麼工作,所以他十五歲就出社會工作了,比我還早。他是個老實人,踏踏實實地賺錢,一天打好幾份工,又運貨、又派傳單、又幫人看店,到現在已經奔波了快二十年,我見到都覺得辛苦。
「話說那你現在失業了,打算怎麼辦?找到工作嗎,需不需要我幫你找幾份?」他好像終於反應過來剛剛我說的話,開始起他那碎碎念的關心。
「唉呀我都不小了,你就別再替我操心吧。」他就是這樣,自己那邊都一團亂了,還操心別人。
「你有什麼困難就同我說吧,」他拍了拍我的肩膀,「或者可以搬來我那邊住,我上面那個床位最近沒人,這邊租金要比你那邊便宜多了。」
俊哥是住籠屋的,剛出社會時俊哥帶我住過。我剛進到房間真的嚇到了,籠屋是兩個兩個疊起來的,我快速數了數,在一個小於十平方米的房間裡就放了八張籠屋。而且籠屋裡毫無私隱可言,我站在外面,能看到躺在左邊上層的老伯在看雜誌,封面是一個穿著三點式的年輕女子;中間下層的大媽在用左手摳著右腳,然後又將左手放進嘴裡咬⋯⋯
那時房間裡只剩左邊下層的籠屋,本來我是覺得睡在下層,不用爬來爬去不錯,直到有次上層的老伯病了,在晚上不停吐,吐到嘔吐物沿著鐵板間的縫隙滴下來,我醒來後臉啊、衣服啊、還有枕邊的手機上都是嘔吐物,我就搬了出去。住在棺材房雖然不比籠屋強多少,而且月租還要貴八百元,但起碼隔聲隔水什麼的一定好些,而且有一點私隱。
「嘖,我打死也不會搬回籠屋裡。」那鬼地方根本不是給人住的。
「哈哈,怕打飛機被人發現?」俊哥看著我,放聲大笑。
「滾,才不是呢。」我臉熱起來了,把頭擰去另一面。
俊哥又提起這事了,說起來那是我搬進了籠屋大概一個月左右,那裡沒私隱嘛,想做什麼都被人看個光。那時我正是血氣方剛的年齡,一個月沒解決實在是煎熬,於是就在某一日晚上,我以為其他人都睡著,就悄悄打起來。當時床跟著我的節奏在搖,不過我已經顧不上那麼多了,等解決後才知道其他人都發現了,「阿偉,小心腎虧喔。」一個老女人大聲說,打破了沈默,然後其他人也忍不住了,肆無忌憚地在黑暗裡笑了出來。
後來俊哥告訴我,想解決就到街上的公廁去,他都是這樣的,從未被人發現過。
「俊哥,你說那個還是人來的嗎?」馬路對面有個老人走過,他沒穿上衣,風吹過的時候就會打冷震。他的皮膚像化掉的蠟燭向下垂,肋骨能透過一層薄皮清晰地看出來。他幾乎是九十度彎腰緩慢地移動著,背上撐著一個塞滿東西的垃圾袋,左右手又各拿著一個,是個露宿者。這樣看來,說是三個垃圾袋騎著一個人好像更貼切。
俊哥專注地看著他,等了半天才擠出一句來,「習慣就好。」
我們也沒比他好多少。
「如果是這樣,死了會不會更好?」我沒頭沒腦說了一句。
「陳偉!」俊哥的語氣變重了,我也知道這樣說是不對的。他瞪著我,過了幾秒又軟過來了,嘆了口氣。
俊哥明天還要早起,過了不久就回去睡覺了,臨走前還塞了張五百元給我,「就猜到你最近倒楣了,你就拿去以防萬一吧。」他很堅持要給我,我也知道我爭不過他, 糾結了一會就收了。
他就是這樣,自己都還沒顧好,就操心別人。或者他沒意識到,他在的棺材比我的更差。
我繼續走在街上,毫無目的地。街道上只剩下一間七仔還開著,發出幽幽的綠光,裡面的員工已經睡著了。街邊也時不時有盞路燈,不過暖黃色的燈也只能照到路上一小圓圈的範圍,路的兩旁那些小巷,則是陷入了無盡的黑暗。在路上不時就有一兩袋垃圾擱在店門口前,等著垃圾車早上來收走。一隻流浪貓在我不遠處的一個垃圾袋裡找吃,等我走近了它就立刻跑走,跳到停在馬路邊的的士上。馬路邊常常會停著幾輛的士,司機都在裡面睡覺,太累的通常坐在駕駛座就直接睡著了,有些司機則會到後座三人椅上躺下,拿張小被子蓋著才睡。
來到一個轉角口,我聽到前面傳來一堆吵雜聲,於是我過了馬路,站在對面看他們。那邊十多個人都是小混混,他們穿著校服,不過特意把領口向上翻,不扣好鈕子讓裡面的內衣露出來,有些染了頭,紫色啊、金色啊、白色啊,可能是在學日本動漫頭吧。我看著他們,想起十五六歲的自己。
中學的時候我在一間排名幾乎是最後的學校就讀,身邊都是標準的小混混,我自然也加入了他們。打架逃學是基本,然後到了晚上,大概一點,我們會到學校附近的公園聚集,每晚也會有些學長領頭,帶著我們去四處搗亂。
學長站在椅子上,總喜歡比我們站得高,可能是有喜歡看頭油或頭皮屑的癖好,「我們今日繼續,玩到早上!」每句都加上粗口,是小混混的基本守則。不過我倒是沒這樣做,我不喜歡說粗口。
我們一群人就由學長領頭,在街上走著「流氓步」。所謂「流氓步」就是走路時會大幅度甩手,腳分得很開大步走,好像整條路都是我們的。那時我覺得很酷,稱之為「流氓步」,現在看來,像睪丸剛開過刀的走法。
現在想起來,覺得好無謂,每晚就在遊街。我記得只有一次,算是令我印象蠻深刻的。
那天好像是聖誕節,我們來到了中環碼頭看燈飾。對我來說,看燈飾這活動挺新奇,因為在我們那區,白天雖然是很有聖誕氣氛,那些街邊小店都擺著些從淘寶淘回來的聖誕樹、聖誕掛飾在賣,不過一到晚上,所有店都關門了,就跟平時一樣,又是一條昏暗的街。
不過中環,那個跟我們處在同一時代的中環,晚上是閃閃發亮的。
我們來到那個什麼皇后廣場,一個高高的聖誕樹放了在那裏,那聖誕樹可厲害了,有六七個我那麼高。上面繞著很多串燈,又心型又圓形,而且還會變色。就這樣開一晚上,大概已經比我一年的用電量要多。
中環碼頭那邊,高樓上都掛著聖誕老人、聖誕樹的燈飾,有些更厲害的會掛英文字,我都看不懂。聽說碼頭邊每晚還會有段時間,有镭射光從那些高樓上射出來,播著音樂讓镭射燈晃來晃去,取悅著有錢人。
有時我會覺得,我們跟中環不是在同一個時代。於是我就在想,究竟是中環處在未來,還是我們停在過去?
你老豆老母都不理你喔。有次我跟俊哥無聊提起我做小混混的那段時光,他就隨口答了一句。當時我只糊弄了過去,關於我爸媽,其實也沒什麼好說。以前我有點討厭他們,不過並不是他們對我做了什麼,就算三個人共用十平方米的空間,我們一家也是很和平的。我阿爸做保安,阿媽是偷渡落來香港的,連身份證都無,就別說工作了。
一家人要做到和平共處的秘訣,就是少相處。我爸做保安是返夜更,我出門的時候他回家,我回家的時候他出門,假日我倆偶爾會同時在家,不過他睡他的覺,我打我的機;至於我媽,滿嘴鄉下話我是聽不懂的,雖然她整天在家,但我們語言不通,很少說話。
我們都沒怎麼相處,自然是沒人管我。十七歲那年我說要退學,要搬出家,我媽聽不懂,我爸只說了一句,那你別餓死喔。我爸對我的要求就是別餓死,對自己的要求也是別餓死,我當時一直很討厭他這種態度,看不起他,看著我爸就想著,窮人就是這樣的了,窮人都是活該的。
搬出家後,我徹底自由了。多年後回億起,我總會看不起當年的自己。
我一路向海邊走,海邊大概很大風吧,我現在距離海邊還有一大段路,風已經吹得猛。路的一旁有個大媽,把街上的垃圾桶都一個個揭開,翻找著垃圾,應該是想撿些值錢玩意變賣。大媽就這樣把垃圾倒滿一地,加上風一直吹,垃圾就滿街飛。我穿著拖鞋,剛就差點踩到一塊碎玻璃,有夠危險。
記得有段時間,俊哥急需錢幫弟弟交藥費,除了每日做三份工外,他也會在深夜出來翻找垃圾桶,希望能找到些值錢的東西,我也會下來幫忙。不過當然,俊哥是個老實人,不會像那大媽一樣把垃圾翻到滿地都是,垃圾掉到地上他會立即撿起來,甚至是路人隨手扔到地上的垃圾,他也會撿回垃圾桶裡。那陣子的街道特別清潔。
我是察覺到的,俊哥這樣賺不了錢。全世界都在互相搶錢,老實人就只有被搶的份。話雖如此,可能是受俊哥影響,又或者是細膽,我也是老老實實賺錢的。
第一份工我記得很清楚,是俊哥很辛苦幫我找回來的工,就是到一家酒樓幫手洗碗。雖說是幫手洗碗,但基本上也不是我洗,我是負責把碗推進高溫蒸。那時是八月,每天都三四十度,我整天待在高溫蒸旁,好似自己都進了蒸爐裡,好熱好暈。我做了一個月就沒做了。
「你就是不肯挨。」俊哥有點氣憤,那天都在罵我。不過過了幾天,又幫我找了另一份工。
第二份工我記得是做時裝店裡的推銷員,時裝店是在尖沙嘴,人很多。組長同我們說,見到大陸客要好好招待,他們通常會直接打包十幾對鞋。那陣子有好多大陸人落來香港,每日一半以上的客人都是大陸的。我見過最誇張的,那天十九二十度,有一位大陸大媽,穿著一個紅色皮草圍巾配著一個不知道是不是真貨的愛馬仕手袋,旁邊的女兒穿了一件鮮紅色長裙加一個紅色手袋,挑了半小時,女兒拿了六七對鞋,母親拿了十多件衣服加三對高跟鞋,拿出銀行卡一刷就離開了。她們這一買,是我兩個月的薪水。
我常常換工作,一年大概換十次,到現在大概就換了百多份吧,香港叫這種做「炒散工」。俊哥跟我說炒散工是沒前途的,散工就像安全套一樣,用完就扔,而且沒勞工福利、花紅什麼的。其實我覺得沒差,俊哥做了二十年長工也是住在籠屋裡,大概做一輩子也不會有屬於自己的樓。其實香港很多人也是這樣,打了一輩子工,想買層樓養隻狗都不行。
就上幾個星期,我在街上見到一間公司請文員,不知道為什麼一時興起就去了面試,然後在面試中稀裏糊塗地通過了。我同老闆講我沒讀過大學,成績差,老闆說他都沒讀過大學,要賺錢是不用讀書的。本來我以為文員是整天坐在位置上打字的,不過不知道是不是我新入職,我整天的工作就是打雜。幫老闆同事做跑腿、影印文件、端茶倒水、收快遞,一天下來連坐一下的空閒也沒有。不過我沒有抱怨,這份工是我做過的百多份工作裡薪水最好的一份。
收工回到棺材,躺在那個連腳都伸不直的空間,我心想著做文員半年左右大概就能租間鐵皮屋來住,鐵皮屋裡有窗,可以看到外面的世界。俊哥知道後也替我開心,那日請了我吃大家樂五十六元的鐵板餐,這個餐很特別,是用一個黑不溜偢的盤子裝著雞排,還有些菜和意粉。俊哥幫我把醬汁淋在雞排上,一淋,黑不溜偢的盤子就發出咋咋咋的聲音,嚇了我一下。等咋完後,我看到俊哥用右手拿刀把雞肉切開,然後左手拿叉將雞肉叉起,再順著叉子的側邊切下一塊肉送入口中,我便模仿了起來。吃到一半我的手有點累,就把手擱在那個黑不溜偢的盤子上休息一下,怎知那黑不溜偢的盤子很燙,我一碰到就辣到我即刻抽回手。坐在旁邊桌的小孩見到後大笑了起來,俊哥看到後壓低聲叫我小心點,別搞到好像是第一次吃鐵板餐似的,不過其實我很想跟他講,我還真是第一次兩隻手都拿著餐具在吃東西。
鐵板餐很好吃,我很喜歡。等我做文員久一點存多點錢,一定要天天來吃鐵板餐,當時我是這樣想的。
在前幾日,公司倒閉了。老闆說在香港創業只有1%的成功率,倒閉很正常,又跟我說我還年輕,還有機會的。老闆說的話我聽不懂,我不知道他口中所說的機會是什麼。那天我中午就回了家,老闆很好人發了我一個月的工資,我拿了一點去買了瓶可樂。回到家後房東不在,我去把窗簾開了,看著天看了半天也沒看出什麼來,就回到棺材房裡。我縮著腿安靜的躺著,旁邊房裡有幾個老伯在討論今天輪到誰洗澡(房東限制我們一天只能有兩個人洗澡)。跟籠屋一樣,棺材房在十平方米就建了八個,所以我每三日才能洗一次澡。
有句話叫做累成狗,感覺我現在就是那個狀態,於是我坐起來翻找著床邊的雜物,想找塊鏡子看看我那狗樣。我把東西都翻了一遍,還是沒能找到一塊鏡子。突然想起那對在時裝店遇到的母女,如果她們家有養狗的話,那狗屋子應該也比我這棺材大。
機會?咩嚟㗎?食得㗎?
走著走著,我已經不清楚自己的位置了,這裡夜晚的街道都是一個樣子的。在不遠處,有一個商鋪還亮著燈,招牌散發著又紅又紫的燈光,是這一帶有名的夜總會。我總覺得這夜總會無論裝修、設計、氣氛都給人一種九十年代的味道,而且的確這店是在九十年代開張的。我從來沒進過這裡,一來貴,二來我不夠膽。
不過今天,我揉了揉褲袋裡的五百元,想起那個比狗竇還要小的棺材,我心一橫就走了進去。
走進夜總會,大堂一片金色,看著有點刺眼。中間放了一輛古董車,不知道還能不能開得動,古董車反著光,一直照著我的眼睛,如果把它開到路上應該很危險。
再往裡面進有道門,兩個西裝佬站在兩邊幫我開門了。裡面很吵,大家都站起來扭動身體,最裡面有個台,一名女子在抓著台上的鋼管跳舞。
我站得很遠,只能大約看到台上的女子在鋼管上轉來轉去。背景音樂很吵,到處站著人很擠,我努力走近台的那邊,在角落找了個位置坐下,總算能看清台上的表演。
紫色強光打在台上女人身上,隨著她移動。而台下漆黑一片,前排的人目光都被她所吸引。女子穿著一條紅色緊身短裙,再披上一件輕紗,眼神銳利的看著前方,似是籠裡被困的一隻野獸。她左腳和左手繞著鋼管,然後把右腳抬起,轉了幾圈,很是性感。
這時背景音樂轉了,台上也變成白色強光打在女子身上,女子的舞蹈變溫柔了。這首歌很好聽,我很喜歡。我的專注力從女子身上移到那首歌,我閉上眼,聽著歌詞:
「我將要從水晶吊燈上盪下來,從水晶吊燈上;
我要活得姿意放縱,像明天就是末日到來,
像明日根本不存在…… 」
夜總會,又是一個與世界處於不同時空的地方。脫下衣服,所有人都是一樣的東西。
我第一次感到如此輕鬆。
就在我椅子剛坐暖的時候,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,是個服務員,後面站著一名女孩,看那女孩應該還沒成年。
「您好先生。」他向我四十五度鞠躬,然後用手指著後面的女孩,「16歲,經驗豐富,口技勁過東莞技師,一晚三千,可以帶出街,如何?」他純熟地講。
我愣住了,媽的現在都是直接問的嗎,我人生第一次遇到過,還沒反應過來。
站在服務員後面的女孩正靦腆地笑,看著我的眼睛。
「先生,您覺得如何?」服務員再問。
我其實不知道東莞是什麼,地方名?東莞技師又是做什麼的?我一頭霧水,從錢包裡拿出五百元。
「是三千元,先生。」
我看著服務員,小聲說「我只有五百元。」
之後就沒有之後了,我被服務員趕出了夜總會。服務員看著我手上的五百,很大聲地嘖了聲,一把把我的五百元搶走,放到褲袋裡,就叫保安把我抬走。
「五百元都來夜總會,死窮鬼!」他在門外對我大喊,無人的街道上好像有點回音。
欸,倒是把五百元還給我啊。
門緊緊閉上了,沒辦法,我只能衝著夜總會舉個中指,然後就繼續瞎走。
這區並不大,我轉了幾個彎後就來到了海邊。海邊果然很大風,耳邊很大聲的呼呼聲,衣服也被吹到貼實我的身體,我低頭看可以見到自己肋骨的形狀。
聽電視說,政府在這附近起了個音樂噴水池,說想要吸引遊客。於是我沿著海邊走,想看看那噴水池的壯觀。走了一圈,這裡只有一個噴水池,是眼前這個沒錯了。我大概數了數,有十多支水柱,可能是深夜的緣故,它們都只噴著弱弱的水出來,感覺老人家尿一個都比這些水柱有力。而且有幾個出水位已經沒水出了,被欄杆欄著。
沒記錯的話政府說這個噴水池用了半億起,半億即是有多少個零我都數不清了,只知道我再用上一百年都一定未賺到半億。大家看到這個半億噴水池都在笑,笑了一個月就沒笑了。我想,大家一定是習慣了,在香港很多事都要習慣,大家都要習慣這一切——被迫習慣。
感覺天越來越黑,我倚在欄桿邊,看著無人的海。
對岸不同高樓建築,在散發著各自的色彩。原來不只是聖誕節才有燈飾,那邊是時刻都在閃耀著,一個離我很遠的世界。那邊的海也融入了不同色彩,像一條條脈絡一直彌漫開來,直到到我這邊才變得黑漆一片,似是無底深淵。感覺有點喘不過氣來,我似個瘋子般對著對岸大喊了聲,喊完,世界又靜了下來,我的聲音被那無底深淵吞噬了。
我看看我身後,一堆一堆等著被拆的工廠,黑不溜偢的一片,比晚上天空還他媽的黑。我又想起我住在的那個棺材裡,晚上為了省電費我都不怎樣開燈,將人塞入去後就是這樣的黑不溜偢。我好似明白啦,這裡就是一個巨大的棺材。
我的腳發軟,一下子就坐到地上了,說起來已經四日沒吃東西,不過也罷,想吃都沒錢了。於是我繼續看著對岸,對岸真的好美,我自言自語著。再望轉頭,盡是舊式唐樓同等待被拆的舊工廠。我又看回對岸,終於想到答案了,我們這裡是過去,海的對岸是未來,過去追不上未來,是再自然不過的。
我閉著眼享受海風,就在那不久,身後傳來一陣腳步聲。
「不妙!」我立即屏住了呼吸,心跳也好像隨之停頓了一下,「難道是警察?我可沒帶身份證。」我繼續閉著眼,假裝聽不見。
那腳步聲越來越大,最後,我感覺到他就停在我跟前,一動不動。等了大概一分鐘,我慢慢地睜開眼睛,出乎意料地,是個約莫十歲的男孩。
男孩兩手抓著欄杆,把頭伸出去看著下方黑漆的海,他大概是沒看到我,一眼也沒看向我這邊。
「拜拜,爺爺。」我聽到他輕聲地說。
一下子,我陷入了回憶。在我十歲那年,好像是端午節,爸媽帶著我去探爺爺。爺爺是住在一棟唐樓天台上建的鐵皮屋,那邊沒有電梯,我們要踩樓梯到頂樓,超累。到達頂樓後,阿爸敲門,敲了五分鐘也沒人理。那天天氣很熱,站了五分鐘我的頭頂已經被曬到很燙手,我知道裡面會更熱,所以在心中希望著爺爺遲點開門。不過站在外面,我漸漸聞到一股臭味,阿爸也好像聞到,突然想到什麼似的,開始猛地撞門。鐵皮屋的門並不結實,阿爸撞了幾分鐘門,一開門,我就感受到那股臭味更濃烈,好像撲到了我身上來。走進去,我看到爺爺躺在了床上,阿爸叫了他幾聲他都沒應。我走上前,阿爸本想攔著我不過我避開了,來到爺爺床邊。那一幕我記得很清楚,爺爺躺在床上沒蓋被子,能看到他的身體已經完全融化,跟床褥黏在一起,爺爺死了,已經死了不知多久,現在才被我們發現。
當時我只覺得爺爺像一顆溶掉的巧克力,於是我就指著爺爺,大聲說:「阿爸阿媽你看,爺爺變成了溶掉的巧克力,變成發臭的巧克力了。」
那天阿爸阿媽叫我自己回家,在家裡等他們,不過等到午夜,他們還沒回家。
於是我離開了家,來到海邊,其實我是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的,我再也見不到爺爺了,我看向黑色一片的海,覺得是海把爺爺吞掉的,於是就對著海跟爺爺道別。
男孩看著海邊過了一段時間,好像看到了什麼,就往不遠處跑去,我看向後面,果然是去了盪韆鞦。
爺爺死後,我從來沒哭過,阿爸阿媽以為我是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了,但其實不是。爺爺死後每天我都來到海邊盪韆鞦,我不准自己哭,那是爺爺告訴我的,男人老狗不准哭,要反抗。
反抗這個詞爺爺常常掛在嘴邊,記得有好幾年,阿爸阿媽可能懶得管我把我放在了爺爺家,爺爺就天天帶我到海邊來,指著對岸最高的大廈,跟我說你要反抗,以後打贏所有人,然後搬到那裏去。
爺爺喜歡等海邊沒什麼人的時候向對岸舉起中指,大大聲將對面的人十八代祖宗都問候一遍。我常常看不過眼叫爺爺小聲點,爺爺就說對岸的人永遠都不會看過來我們這邊,而且我們隔這麼遠,他們不會聽到的。沒錯,這是個隔音功能好到靠北的棺材。
男孩盪韆鞦越盪越高,我都有點擔心他會不會掉下來了,站了起來走去他那邊。
我記得爺爺不喜歡我爸,常常叫我不要像你爸一樣,能吃飽就安心,你要反抗,人就是為了反抗而活的。他也看不起學校,說那是訓練奴隸的地方。爺爺什麼都看不過眼,天天喊著要反抗。
「你同你爺爺好似啊。」有一日阿爸這樣跟我說。好像是那天我笑阿爸賺錢只求吃飽,然後阿爸這樣說。當時我沒有放在心裡,我回了我爸一句「幸好不是似你。」
過了幾天後我就自己搬出來住,當時我心裡想著的就是要反抗。
我來到男孩旁,想抓住韆鞦不要讓他繼續盪了,不過一抓,才發現韆鞦根本沒動過。
我覺得有點可惜,如果可以,我想捏住男孩的脖子將他殺死。
走回海邊,看著那沒底的海,我跨過了欄杆。海風還是很猛,好似是想將我推回岸邊,我閉上眼,耳邊的風在呼呼地叫,我感覺自己正一點點掉下去,就讓一切都被吞噬掉吧。
突然,身後有隻狗在吠,不知為何我即刻就抓回欄杆,回頭望向那狗。是一隻黑狗,兩隻耳仔吊在兩側好似已經再沒力氣抬起了,它的身體瘦到可以見到它的肋骨,大概是隻流浪狗吧。我看向它,現在它又不吠了,可能在等我給東西吃,很可惜它找錯人了,我揮了揮手示意它走開,但它一動不動。我才不要死在隻狗面前,見它不走,我都站直了抓緊欄杆,死死瞪著它瞪到它走為止。我們就一人一狗在互瞪了十分鐘,我瞪到出神了有一瞬間竟將狗看成自己,就在我不為意時天已經漸漸亮了。
這時有線光照了過來,我望過去見到不遠處有個人拿著電筒行過來,大概是公園保安。他媽的保安好似發現了我,總之步伐越來越快在行過來。我再望一眼前面隻狗已經跑開了,我在心中不停罵娘,在保安走到來之前翻過欄杆回到地面,然後撒腿就跑。日他大爺的。
之後發生了什麼我記不清了,總之一路狂奔然後又返到棺材去。好累,我全身痠痛,半躺在棺材裡直勾勾瞪著我那好多腳毛的兩條腿。說不上是什麼感覺,我放空了好長一段時間。坐到有點腰疼,打算伸展一下,就將身子向下滑,調整下姿勢。但還沒把肩膀放平腳就撞到了底下的牆,差點忘了這裡不能躺平。這一撞我好像想到了什麼了,感覺自己以前真搞笑,或者根本就沒什麼所謂的錯亂,其實住在棺材裡的是活人,或死人或東西,根本就不重要——沒人在乎。